學校所屬各單位、各部門:
校歌是體現辦學理念、大學精神和學校特色的重要載體,是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。經學校黨政聯席會審定通過,我校校歌《理想的殿堂》已于日前正式發布。為在全校師生員工中傳唱推廣校歌,弘揚劍橋精神,進一步激發師生員工的愛校榮校情懷,豐富精神文化生活,為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凝聚力量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集體教唱學唱
請各單位、各部門妥善安排,及時組織師生員工進行學唱,于附件下載校歌,向師生印發歌詞歌譜,做到人人會唱、人人樂唱。
二、開展傳唱推廣活動
各單位、各部門要將傳唱校歌作為一個重要內容納入黨團日活動、主題班會以及有關慶典、文藝表演等集體活動中,利用各種機會傳唱推廣校歌。學校將在每年的開學典禮、畢業典禮、軍訓歌詠比賽、校慶典禮等大型活動上舉行集體唱校歌活動。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,開展大學生“唱響校歌”比賽等活動。
三、加強校歌宣傳工作
學校要利用官微、視頻號、網絡、宣傳欄等校園媒體和宣傳陣地推進校歌的宣傳工作。官網及微信平臺在醒目位置貼掛校歌,便于廣大師生員工、校友聽唱和下載使用。
四、關于校歌的使用說明
校歌自發布之日起,著作權歸學校所有。各部門和個人使用校歌應以學校發布的統一版本為標準,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歌詞歌譜。
各單位、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校歌的傳唱推廣工作,認真組織實施,并以傳唱推廣校歌為契機,引導師生員工踐行傳承學校精神,同心同德,凝心聚力,為推動學校高質量發展做出新的、更大的貢獻。
特此通知。
黨委宣傳部
2022年7月6日